海南电大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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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27

海南电大2019-2020学年度

第一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各考点、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于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5日进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按照《关于开展整治替考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开考〔2019〕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在全校开展整治替考专项行动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点设置                         

经国家开放大学批准,我校本次考试共设20个考点,其中12个正式考点(分别是:海口校本部考点、三亚考点、五指山考点、琼海考点、东方考点、昌江考点、儋州考点、呀诺达考点、文昌考点、屯昌考点、琼中考点、万宁考点),8个临时考点(分别是:定安临时考点、保亭临时考点、陵水临时考点、白沙临时考点、乐东临时考点、澄迈临时考点、临高临时考点、尖峰岭临时考点)。严禁未经报批的考点组织学生考试。

二.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区的组织管理

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海南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电大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琼电大〔2010〕89号),该小组在海南广播电视大学考风考纪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

主  任:符成彦

成  员:吉雯 徐卫红 曾怡 章敏 李青 潘正昌 王珏

曾瑞福

考区考务负责人:鄞春耘

考务工作人员:潘心笑

    考区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66234433。

    (二)考点的组织管理

    1.各考点须成立相应的考试组织机构,2019年12月20日前报省校教务处。设主考1名,副主考1-2人。主考是考试第一责任人,副主考协助主考开展工作。各考点要确定试卷保密员、考试考务人员、监考人员、保安人员,巡视人员、考试值班人员等。

各考点主考、副主考、巡考员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海南电大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考点安排表》。

2.各考点要建立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把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如出现考试管理混乱和严重的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要追究考点主考的责任。

3.各考点主考、副主考要认真履行职责,与海南电大签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责任书》,高度重视考试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注意考试工作细节,保证考试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秩序与监考、考生考风考纪教育与服务等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4.各考点考务负责人须于2020年1月4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考点和考场布置工作。考场周围划定警戒线,应有专人把守,考试期间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考点内醒目处,应张贴“考试时间安排表”、“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

5.校内全体教职工均须服从学校的巡考、监考安排。除派往各考点的主考、巡考员、校部考务人员及自考办人员外,其他每位教职工均须参与校部的监考工作,监考的基本工作量(笔试、机考合并计算)要求是: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国际旅游学院、农林医药科技学院和财经学院的工作人员为5场,其他人员为6场。

6.考试期间,各考点必须对考场内的手机进行有效管理,防止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利用手机拍摄试题信息上传至网络。要求考生将手机装入信封封好并在信封上写下考生姓名;监考员在监考期间须关闭手机。

7.实行“日报告”制度。各考点在每天考试结束后2小时,将当天考试情况通过短信向省电大报告。

报告格式:内容+考点名称、报告人(各考点主考)。

出现异常情况请立即拨打:13078963636(吉雯)

没有异常情况请发短信至:13648619722(鄞春耘)

8.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考试期间,学校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发挥多部门的作用。纪监审办(考试举报中心)要于2020年1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党政办、信息办须安排人员昼夜关注报纸、网络新闻,一有开放大学考试的报道,马上汇报。信息办要在考前做好监控系统的测试工作,保证考试期间监控和无线干扰设备的正常使用,共同维护好考场纪律和考试秩序。

三.加强考前培训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一)省校于2020年1月3日前召开主考参加的考试工作会,对主考进行培训,落实好主考责任。

(二)各考点要于2020年1月3日前,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的考前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素质。各考点要挑选责任心强的监考人员,开展考前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监考工作目的意义,考试有关规定,《海南电大开放教育考试监考人员操作程序》及《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考试判定替考行为的程序》(见附件2)等有关考试业务知识等。重点落实整治替考行动,提高对替考行为的识别、认定和处理能力。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态度,严格按照判定替考行为的程序慎重处理替考事件,避免激化考生情绪。要坚持监考人员回避制度,对有亲属在考场考试的监考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各考点要认真学习、掌握考试政策和考试操作流程,按规定开展考试工作。鉴于考试期间时有监考员迟到现象发生,各考点培训时必须强调工作纪律,根据《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对以下三种行为作出以下定性:1.监考、巡视人员无故缺席的属于一级教学事故;2.主考、监考、巡视人员迟到5分钟以上的属于二级教学事故;3.主考、监考、巡视人员迟到5分钟及以内的属于三级教学事故。其它事故情形及认定请参见《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中的“考试与成绩管理”类。

(三)2019年12月30日前,各学院及分校、学习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除了对考生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作具体的说明外,还要按时召开各班的考前教育例会,内容包括传达省校关于开放教育考试工作的新要求,动员学生复习迎考,就考风考纪,开展整治替考专项行动等问题进行专题教育;将“考生守则”、“考生违纪处罚规定”等管理文件对学生进行逐条讲解。要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标语等形式,进行考前宣传和教育;张贴放大的“考生守则”、“考生违纪处罚规定”,考场内外要张贴防范和治理替考的醒目标识,本次考试统一悬挂“替考违规,取消成绩,停考一年,全国通报”的警示性标语,考试中在校园中设曝光台公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除此之外,各辅导员要将警示信息“替考违规,取消成绩,停考一年,全国通报”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每位考生。

(四)各学院及分校、学习点须在考前一周组织与考生签订《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检查学生证、考试条发放情况。按中央电大规定,学生须凭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条)“三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因此,各学院及分校、学习点在告知学生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学生证和考试条的办理和发放情况,确保学生进入考场前“三证”齐全。

四.考试巡视工作

省校领导分片巡视检查各考点的考试情况。

省校选派13位干部到13个考点开展巡考,另选派19名干部到19个考点担当主考。为防止考点工作人员组织场外答卷,省派巡视员必须严格执行“巡考工作责任书”中第三条职责,即“试卷启用前,存放试卷的保密柜贴上有巡考员印签的封条。启用试卷时,由巡考员会同考点保密工作人员开启保密柜封条。每场考试结束后,巡考员会同考点保密工作人员将考卷存放到保密柜并贴上有巡考员印鉴的封条”。另外省派巡视员在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如实记录并报告各科实考人数及缺考人数。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向省校教务处报告。省派巡视员发现替考人员,应督促考点主考及时处理,同时留存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向省校教务处上报相关情况。巡考结束后,省校将核查巡考人员汇报的替考人员处理情况。

各考点必须选派巡视人员,检查各考场考生考试纪律执行、每一场考试的考生人数清点等情况。特别注意要禁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

五.做好试卷安全保密

教办2017年3号文件《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中将国开统一考试试卷由原来的机密级降为秘密级。但国开总部要求试卷运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仍按原规定执行。我分部各市县考点的试卷由学校租车派专人负责押送。各考点不得提前拆、分试卷。 不得提前考试。

    (一)试卷保管

试卷存放于各考点试卷保密室的电子保密柜中,由专人保管。试卷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房间必须是钢混 (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功能,配备铁门、铁窗、电子保密柜。电子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每个考点设试卷保密室保管人员两名(详见附件3《各考点试卷保管情况一览表》)。

试卷存放期间,各考点(含省校)须安排保卫人员24小时在保密室值班巡逻,要求有值班记录和当班照片、视频上传备查。

试卷每次出入保密柜时,保密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试卷保管值班记录表》(附件4),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受和发放记录。试卷启用前,存放试卷的保密柜贴上有主考及巡考员印签的封条。启用试卷时,由主考及巡考员会同考点保密工作人员开启保密柜封条。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及巡考员会同考点保密人员将考卷存放到保密柜并贴上有巡考员印鉴的封条。

(二)试卷运送

各市县考点试卷由学校租四辆车(七座以上)派专人负责运送和回收。具体安排详见《2019秋期末考试试卷运送方案》(见附件5)。

(三)违纪处理

考务工作人员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规定动作履行工作职责,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追责情形及处理办法如下: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第五款“试卷在领取、押运、保管、看守、领用过程中,丢失试卷的”,国家开放大学将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今后不得从事考试工作。

根据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擅自提前考试的;”第三款“试卷在领取、押运、保管、看守、领用过程中,有意泄密的”,国家开放大学将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外,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考后工作

(一)阅卷工作

成立理工学院、文法学院、国际旅游学院、财经学院、农林医药科技学院五个阅卷小组,各自负责考卷评阅工作。财经学院阅卷小组组长:章敏;副组长:邓春。农林医药科技学院阅卷小组组长:潘正昌;副组长:吴晓匀。理工学院阅卷小组组长:李青;副组长:潘娜。文法学院阅卷小组组长:曾怡;副组长:林芊芊。国际旅游学院阅卷小组组长:王珏。阅卷地点:海甸校区各学院办公室。

1.阅卷老师由任课老师和各教研室老师(含本学期无授课任务的老师)担任,前者主要参与所授课程主观题的评阅,后者主要参与客观题的评阅。校内每位阅卷老师的基本工作量为200份卷。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将扣除2倍绩效分值。请阅卷小组组长做好任务分配。各组答卷评阅须在各学院办公室集中评阅,不得在规定之外场所评阅试卷。评卷老师不得请他人代评考卷。全部答卷评阅完成后,答卷评阅组组长要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是55-59分的答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出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等问题,复查更改处须由评阅组长签名。

2.核查考生答卷笔迹。在阅卷时须认真核查试卷笔迹,若发现有“雷同答卷”或“一科出现相同笔迹的试卷”,阅卷小组应上报教务处,由阅卷小组组织3名以上学科教师鉴定,确认情况后填写《海南电大阅卷情况异常报告书》(见附件6)。出现大面积“雷同答卷”或“一科出现多份相同笔迹的试卷”,这反映了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参与了有组织的替考。对于存在这种严重违纪问题的考点,学校纪委将对违纪情况进行查处,并要求其整改。

3.全部答卷评阅完成后,答卷评阅组组长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抽查,抽查比例20%。抽查内容是:①阅卷评分是否准确合理,有无差错;②阅卷否存在漏评现象;③统分是否准确。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结果写入试卷评阅报告中。

4. 阅卷工作须于2020年1月14日前完成。阅卷小组组长于1月16日前将阅卷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并计算评卷费用。

5. 阅卷工作结束后,各阅卷小组要进行答卷分析和评阅工作总结,并写出试卷评阅报告,对试题、试卷质量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阅卷小组组长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试卷评阅报告交教务处存档备案。

(二)统分、登分、录分

1、各阅卷组统分员及登分员由学院自行安排。

2、终结性考试成绩由教务处组织录分。录分组组织人:鄞春耘,具体人员另行安排。录分工作在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

(三)成绩发布及查分工作

教务处于2020年1月23日前把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在海南电大网页(教务系统学生平台)。各学院、教学点须组织学生核对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疑问,须填报《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查分申请表》(另发),于2月28日前提出查分申请,两周内集中查分、查卷,逾期不予受理。

七.选修课考试

按原规定各学院分别负责组织本学院选修课考试。选修课考试须于2020年1月3日前完成。选修课课程考试成绩由科任教师评定后报给学院。学院经汇总登记成册并盖上公章后在1月6日前交给教务处录分。

请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期末考试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考试组织和实施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全力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如发生考试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附件:1.海南电大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教育期

       末考试考点安排表

     2.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考试判定替考行为的程序

     3.各考点试卷保管情况一览表

     4.海南电大试卷保管值班记录表

     5.2019秋期末考试试卷运送方案

     6.海南电大阅卷情况异常报告书

备注:附件部分请参考纸质文件或OA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