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机关与学院党委专职副书记在学校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委会的决议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工作,将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和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委员及相关同志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工作。
5.协调校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动机关与学院党委工作。
6.抓好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